【管理•党史百讲】——三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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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跟党走
风雨百年路,奋斗铸辉煌。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引导广大青年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做到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自5月4日起,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开设《党史故事100讲》主题诵读专栏,通过讲党史故事,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坚定信心,为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汇聚磅礴力量。
本期介绍
三大改造(1953-1956),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背景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我国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而新民主主义社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仅属于过渡性质的社会。为此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尤为重要。
1953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过渡时期总路线,总路线规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生产方式由个体生产向集体生产的转变,生产资料所有制有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逐步克服农业同工商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中共中央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1955年,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的高潮。
第二年,90%以上的农户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与此同时,90%以上的手工业者也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迅速展开。在这个改造过程中,我国实行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从以加工订货为主逐步向公私合营过渡。1956年初,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出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浪潮,并迅速席卷全国。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
意义
三大改造的完成,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政治上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经济上使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转变成了国民经济中的主导成分,几千年来阶级剥削制度即生产资料私有制基本上被消灭,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国基本确立。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
三年时间完成三大改造难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缺点,但瑕不掩瑜,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使我国基本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这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重大胜利。
文稿|陈书畅
编辑|新媒体中心 张煜
校对|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