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关乎校园安全、关乎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实验室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为维护实验室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和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自觉学习安全知识,认真参加学校、学院和实验室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熟知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掌握仪器设备正确使用的技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完成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及考核,并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
三、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前,经学院批准,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考核。考核合格并经学院及实验中心备案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四、开展实验前充分了解实验过程中所涉及安全风险的分析、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实验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
五、未经许可(授权)不擅自进入实验室(相关区域)开展实验活动;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保证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如需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经实验室负责人及指导老师确认批准后方可开展实验。未经批准不擅自开展实验。
七、任何时间段,学生不单独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过程指导教师在场指导。
八、不将危险品带入实验室、不在实验室内充电、不随意插拔实验室内电源插头、不随意挪动插拔实验室网线及交换机等线路设施、不随意更改实验室内计算机及仪器设备的数据参数。
九、实验结束后,正常关闭电脑程序并及时切断电源,保持实验室内清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关闭门窗。
十、实验过程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十一、实验时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安全撤离,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十二、若本人未遵守相关规定,因违规造成安全事故,愿意接受学校和单位相应的责任追究。
十三、本承诺书有效期至承诺人离岗、完成学业或合作结束,由本人办结离校手续后自动终止。
十四、若承诺人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更换工作岗位或指导老师,则承诺人需与变更后的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十五、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和承诺人各一份。
承诺人(工号/学号、校外人员身份证号+签名): 年 月 日